通知公告
关于执行新版干粉灭火设备认证实施规则及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来源: 字体:A+|默认|A-

各干粉灭火设备生产企业:

新版国家标准 GB 16668-2025《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于 2025年8月1日发布,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我中心重新编制了《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TFRI-ZY-09:2026(V0))(详见附件1)。现就执行新版认证实施规则、新版标准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生产企业应尽快完成有关产品设计、工艺、采购及出厂(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能力等相关工作的调整,确保满足新版《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TFRI-ZY-09:2026(V0))的有关要求,确保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及 GB 16668-2025《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二)对于非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产品,各生产企业应同步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原材料合规管理、安全生产、产品回收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新版实施规则的专项认证要求。

(三)检验机构应充分评估自身检验能力,按照规定确认企业提交产品及相关文件的符合性,依据 GB 16668-2025《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检验工作。遇有重大技术问题和特殊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我中心通报。

二、工作程序

(一)自即日起,首次申请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产品认证的委托单位,既可选择按照《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TFRI-ZY-09:2026(V0))、新版国家标准要求,也可选择按照原有认证实施规则《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 TFRI-ZY-092020V2和原有认证依据标准向我中心委托认证。自 2026年8月1日起,各认证委托单位应统一按照新版《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TFRI-ZY-09:2026(V0))及 GB 16668-2025《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向我中心委托认证。

(二)自即日起,首次申请非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认证的委托单位,应按照《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TFRI-ZY-09:2026(V0))提交认证委托。

(三)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对已经获得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各干粉灭火设备生产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附件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标准换版变更确认方案》中提及的产品,由企业自行送样至检验机构,开展标准变更确认检验或文件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可依据旧版标准型式试验报告及新版标准变更确认检验报告/文件审查报告,向我中心提交“扩大委托”;

(四)本次标准换版结合证后监督工作开展工厂检查,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对于企业分类管理为A类、B类的获证企业,我中心将结合证后监督开展扩大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

2、对于企业分类管理为C类、D类的获证企业,我中心将结合证后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全体系工厂检查。符合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

三、后续工作

1、按照原有规则颁发的干粉灭火设备(含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2、旧版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产品的证书换版工作应于 2027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暂停;对于 2028 年2 月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注销。

3、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认证依据标准版本进行。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马韶楠:022-28060988,16622979971;

曹鑫苗:022-28060988,15230105737。

特此通知。

 

附件1:《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 》TFRI-ZY-09: 2026(V0)

附件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标准换版变更确认方案

2026年5月25日